佛教音乐,是中国传统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共同的文化遗产。
佛教传入中国后,逐渐与中国固有文化融合而最终形成中国化的佛教。佛曲随佛教传入中国后,也经历了大体相同的过程。中国佛教音乐史大致可分为四个阶级:一、佛教初弘期的“西域化”阶段;二、自东晋至齐梁的华北及多样化阶段;三、唐代的繁盛及定型化阶段;四、宋元以降直至近代的通俗化及衰微阶段。
唐代,佛曲大盛,俗讲风行,朝庭耽于佛曲,百姓则把庙会视为最重要的娱乐场所。无论寺院、宫庭、民间、佛教音乐都达到了鼎盛时期。在寺院内,净土宗的流行为佛曲的传播与宗教活动中音乐的大量使用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好条件。
初唐善导,传净土法门,但专心念佛,曾著《法事赞》、《往生赞》、《般舟赞》等歌赞三卷。中唐法照,制定“五会念佛”法规,并作有《散花乐》等曲,影响甚远,流传至今的《千声佛》等绕佛之曲,可视为“五会”之遗续。晚唐少康,则更辟蹊径,面向民间,在民间音乐的基础上创作新的佛曲。赞宁《高僧传》中称:“康所述偈赞,皆附会郑卫之声,变体而作。非哀非乐,得处中曲韵。”用当时、当地老百姓所熟悉喜爱的音调演唱佛曲,应该说是中中国佛教音乐的一个优良传统。
在宫庭,来自西藏佛国的音乐,成了当时上层人士的“流行音乐”。在隋七部乐、九部乐及唐九部乐、十部乐中,都有大量佛曲。佛教音乐与燕乐大曲中龟兹乐、天竺乐的关系,尤为密切。在《隋书·音乐志》中《羯鼓录》、《唐会要》、陈《乐书》中,均载有大量唐代佛曲名。曲梁乐演化而成的“法曲”,经隋至唐,成为宫庭音乐中极富特色的部分。天宝十三年(754),唐玄宗李隆基命刻石太常,改诸佛曲调名为有道教意味的汉名,如《龟兹佛曲》改为《金华洞真》等。此举虽是唐玄宗抑佛扬道的一个政治行动,但也从反面说明唐宫庭音乐中佛教音乐的地位已严重威胁了“正统”音乐的地位。唐懿宗时,佛诞之日,“于宫中结彩为寺”,宫庭音乐家李可及“尝教数百人作四方菩萨蛮队”,“作菩萨蛮舞,如佛诞生”,整个宫庭,似乎都变成了节日的寺庙。
在民间,佛教音乐也成了社会音乐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姚合“仍闻开讲日,湖上少渔船;,“远近持斋来谛听,酒坊鱼市尽无人”,以及韩愈“街东街西讲佛经,撞钟吹螺闹宫庭”的诗句,生动地描绘了当时佛教俗讲僧们对社会各阶层的巨大影响。他们不但在岁时节日举行俗讲,并由寺院发起组织社邑,定期斋会念经,且有化俗法师不殚劳苦,游行村落,以最通俗的形式劝善化恶。甚至约集庙会,赏花唱戏,使唐代的众多寺院,实际上成了社会的主要娱乐场所。钱易《南部新书》载:“长安戏场多集于慈恩(寺),小者在青龙(寺)。其次荐福(寺)、永寿(寺)。尼讲盛有保唐(寺),名德聚于安国(寺),士大夫之家入道尽在咸宜(寺)。”艺僧们高超的音乐技艺,不但征服了众多善男信女的心,甚至使当时第一流的宫庭音乐家也为之倾倒。据说贞观年间长安庄严寺的艺僧段善本,曾使“宫中第一手”的琵琶大师康昆仑拜而称弟;长庆中,俗讲僧文溆则不但使“听者填咽寺舍、瞻礼崇奉,呼为和尚”,且令宫庭音乐家黄米饭折服,“依其念《四声观世音菩萨》”而撰成名曲《文溆子》。敦煌所传大量俗讲底本“变文”和“曲子辞”,以及琵琶曲谱等文物,皆为唐时佛乐繁盛的有力佐证。 |